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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涉嫌违法!AI明星“复活”术该降降温了|科技伦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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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利用AI技术“复活”离世偶像一事登上热搜:经AI技术制造产生的明星,其视频形象和声音栩栩如生,就如同明星在世时一样。“复活”视频被广泛传播,事件不断发酵,明星家属也不得不出来回应。事件也再次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尊重逝者和逝者家属,是否已经越过道德伦理的底线,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呢?AI复活的边界在哪里?


其实,这里所谓的“复活”,并不是真的是使逝者复活,而是利用逝者生前的生活数据、照片、视频以及音频等信息,通过AI技术处理,从而创造出一个逼真的“数字人”,就如《流浪地球2》刘德华饰演的科学家图恒宇,利用科技“复活”了因车祸去世的女儿丫丫一样。


对逝者而言,被人利用AI技术“复活”,使其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家人也受到牵连,相信如果其还在世,这也是她/他不想看到的,这种行为完全谈不到尊重。虽然,是基于对已逝明星念念不忘,网友利用AI技术生成视频,让更多粉丝可以看到其音容相貌,是一种情感慰藉,但这依然不能够成为网友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的合理理由,反之却因为伤害了死者家属情感,越过了伦理底线,甚至涉嫌违法。


对于明星的家人而言,网友用AI技术“复活”已经离世的明星,无异会对明星家人造成“二次伤害”。斯人已逝,家人的伤痛在慢慢淡化,突然其被人使用AI技术“复活”,对于其家人而言,必然会造成巨大的情感冲击,使他们再次陷入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难以自拔。这种做法无异是在挑战道德伦理的底线。



此外,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的做法也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此举已经涉嫌侵犯已逝明星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明星家属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这种利用AI技术复活明星的套路,人们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无非是博人眼球,赚取流量和利益罢了,但这种行为其实不仅是对逝者和逝者家属的不敬,更是对法律的无视,存在着法律、社会道德、科技伦理等诸多问题。


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就看应用者如何应用。如果用于私人领域,倒还好理解,甚至要感谢技术带来的便利;如果复活公众人物,用于博取流量或商业用途,就很可能越界或涉嫌违法。因此,未来AI“复活”技术要想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要厘清边界,划定界限,对技术加以规制,避免因滥用、不合理使用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要把AI“复活”技术装在法律的笼子里,做好科技伦理审查。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但可以想见,在AI“复活”技术的具体实操中,未来必然还会遇到各种情境下的诸多法律空白,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窘境,因此,需要跟进对AI技术的立法进度,使其不至于长期成为游走在法律和道德伦理边缘的“浪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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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Pierre

审核 |橡树

排版 | 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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