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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纷争解企忧促发展!广东走出商事调解新路径


商事调解是化解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对于诉讼和仲裁方式,商事调解具有保密性强、调解效率高、解决成本低的特点。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商事活动频繁,与之相适应,商事纠纷也比较多。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先试,积极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商事调解组织330家,其中涉外商事调解组织20家,在册商事调解员2232人2022年以来调解商事纠纷2.5万件。


深化联动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成果丰硕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领先,跨境商事纠纷频繁,商事调解在化解跨境商事纠纷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9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调解工作成为三地法治交流合作的“小切口”,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平台,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和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专业操守最佳准则,推动出台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一系列成果有力促进粤港澳三地商事争议有效化解。


截至目前,已有82名大湾区律师、港澳居民律师成为特邀调解员,首批获得内地执业资格的澳门律师程嘉雯就是其中之一。2022年,她被南沙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聘任为劳动争议调解员并顺利调解成功一宗劳动争议案件,这是全国首宗由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担任调解员的劳动争议案件。


制度保障

为规范发展商事调解增动能

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深港澳在商事领域有着众多融合互动,国际商贸活动十分活跃


省司法厅指导深圳市司法局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围绕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商事调解“深圳模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


2022年3月28日,全国首部涉及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和管理的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审议通过。深圳市还推动制定推进商事纠纷调解市场化收费的实施办法、商事调解组织自收案件司法确认流程指引等规则,对商事调解进行规范管理,在光明区开展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此外,省司法厅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促进条例》明确“加强粤澳司法交流协作,推动在合作区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际商事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省司法厅还与省法院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规定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国际公约、惯例及域外法律调解商事争议,为推动多元化解涉外商事纠纷提供规范遵循。


创新实践

构建“调解优先”多元解纷格局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重点培育,在珠三角九市指导和推动设立一批商事调解示范机构,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国内首个工程争议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在珠海横琴揭牌成立 

国内第一家工程争议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在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揭牌。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有效整合政府、法院、社会等多方力量,推动“府院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境内外商事纠纷主体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在南沙设立办公室,为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中立的调解服务。中山市古镇镇、江门市江海区分别设立“跨界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合调解室”,由基层法庭、司法所与行业协会联合形成调解合力,及时有效化解涉照明电器行业矛盾纠纷。


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等的衔接联动,引导市场主体首选商事调解解决纠纷。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明确推动在“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选择商事调解方式解决。“商事调解,纠纷优选。”在2023年深圳市商事调解宣传推广主题活动中,25家企业代表签订“调解优先”计划,约定签订合同时积极把商事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


佛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贸促会联合组建了由62名律师组成的全省首个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志愿团,开通了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热线


佛山市成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一站式禅城多元解纷中心,倡导、鼓励、支持境内外商事主体优先通过解纷中心对涉国内外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纠纷进行调解。


广东已连续五年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论坛)”,推动商事调解在大湾区的推广和运用。2023年7月举行的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也对商事调解进行大力推广,促进大湾区商事调解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以和为贵,为企解忧,和气生财。领风气之先,广东创新开拓商事调解新路径,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丨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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