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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家族”续集4来啦

学术之路 2023-03-25

出题人:刘启川,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编者注:还记得“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续集一)“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续集二)“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续集三)这4道考题吗?近日,“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续集四)再次成为东南大学法学院学子热议的话题。经刘老师授权,学术之路首发本试题,欢迎在本文留言处留下您的分享。

郑重声明:案情纯属虚构,仅为考试之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温馨提示:欢迎条分缕析,长篇大论;鼓励言简意赅,自成小文。

作答要求:第1题50分,必选;第2-7每题10分,选5题作答。


“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续集四)

今年是“豆腐家族”与南方某新兴法学院结缘的第五个年头,虽然期间经历了三年疫情防控的波折,但是,这几年“豆腐家族”营业额蹭蹭蹭地上涨。这一年,该新兴法学院不仅取得了“温锐育人”的好成绩,而且,迎来了第五轮学科评估的好成绩。也是在这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战略部署。“豆腐家族”更加笃信奋斗的价值和法治的力量,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

令人欣喜的是,法律便民服务所在《“豆腐家族”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对口指导”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对口指导”五年规划》)的指导下,在就读于的某新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子“豆腐渣”积极推动下,依托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力的学生队伍和优质的援助服务,在当地十里八乡享有极高的口碑和良好的信誉。除了受助者的赠送锦旗和书写的感谢信,当地政府多次表彰“豆腐家族”为乡村法治振兴作出的卓越贡献。

这不,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和请求法律援助的乡亲越来越多,每天络绎不绝。其中相当一部分问题涉及到行政法。赶巧,这个学期你刚学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按照《“对口指导”五年规划》,作为学长的孙子“豆腐渣”利用就读法学院的优势,将“豆腐家族”的疑难问题,求教于学习优秀的同学。于是乎,找到优秀的你。对,没错,就是你啦!一股脑地把遇到的所有困惑和你诉说,寻求你的专业标准解答。或许你会懵圈,犯嘀咕,甚至会忍不住惊叹:哎呀,我也不会呀!不过,“优秀”的帽帽都给你带上啦!淡定,淡定,淡定!硬着头皮来吧!困惑如下:

1.2022年10月,当地广播电视总台授予其“当地最值得信赖的豆腐品牌”“当地最具口碑影响力豆腐品牌”等荣誉称号。“豆腐家族”便开始在其官网和网店使用上述荣誉称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经调查取证后告知,因“豆腐家族”使用绝对化用语,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有可能对其作出20万元以上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豆腐家族”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删除官网和网店上相关荣誉称号。与此同时,孙子“豆腐渣”根据所学的行政法知识,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请求对“豆腐家族”依法免于处罚的申请》,主要理由有二:其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和《当地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决定》第5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规定,应不予行政处罚。其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考虑疫情影响,发布了3起使用绝对化用语免于处罚的典型案例。孙子“豆腐渣”认为应一视同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采纳请求意见,而是依据《当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豆腐家族”很是不解,搞不懂为啥孙子“豆腐渣”提交的书面意见不管用。请你运用行政法知识,分析该案件应当如何处理。(50分,必选题)

2.作为交警的儿子“豆腐脑”在执勤时,准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由外地法院押送的不符合上路条件的工程车予以扣押。外地法院很不配合,表示他们在执行一项生效裁决,如果执意扣押,将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儿子“豆腐脑”感觉有一定道理,很是犹豫,不知道如何处置。请你结合行政法律关系理论予以解答。(10分,可选题)

3.孙子“豆腐渣”的女朋友第一次来南京探望,乘坐地铁时因啃食“周某鸭”鸭脖,在两次警告仍未改正的情形下,被地铁工作人员处于50元的罚款。女友气不过,让孙子“豆腐渣”帮忙维权。孙子“豆腐渣”认为这是行政执法行为,并无不妥。女友则认为,这和行政执法有毛线关系呀?!请结合行政主体理论加以分析。(10分,可选题)

4.当地准备创建文明城市,其中有一项要求,加大对商户,尤其是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影响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执法人员隔三差五提出清理门头、统一制服、食品安全检测等要求。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豆腐家族”的正常经营活动。“豆腐家族”觉得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请结合行政行为理论帮忙解答到底怎么回事。(10分,可选题)

5.孙子“豆腐渣”在回老家过年期间,遇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豆腐家族”的抽样检测。善于思考,勤奋好学的孙子“豆腐渣”,想到一个问题,这种抽检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行政许可?也就是《行政许可法》第12条之中规定的“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说说你的理由。(10分,可选题)

6.在这次抽检过程中,发现“豆腐家族”刚刚推向市场、尚处于小规模试运营阶段的中豆腐(俗称油豆腐、豆腐泡)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据查,这批货值金额不足50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6.5万元以上8.5万元以下罚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6.6万的行政处罚。请结合行政法基本原则简要分析其合法性和合理性。(10分,可选题)

7.负责“豆腐家族”北京物流业务的邻居王大锤两次收到未缴纳停车费1元的催缴信息,不久,他又收到罚款200元的通知。邻居王大锤很是意外,多大的事儿嘛,补交了便是,何必要给个处罚啊!请你分析下由欠费而引发的罚款的性质。(10分,可选题)


出题人简介

刘启川,山东菏泽人,法学博士,教授(破格晋升),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师从周佑勇教授。从事行政法治研究,聚焦于权责清单和交通法治两大问题研究。兼任Global Road Safety Partnership电动自行车头盔政策咨询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江苏省执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教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指导专家、江苏省志愿服务项目评审专家、《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人、多家CSSCI期刊外审专家等多项社会职务。
主编(含副主编)教材2部,撰写(含参著)著作2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法学权威、CLSCI、CSSCI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法院报》等转载10余篇次。
主持各类课题3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般项目(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重点项目(2项)、中国法学会部级一般项目(2项)、司法部中青年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
荣获第十五届全国挑战杯优秀指导教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百强团队优秀指导老师、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江苏省“学宪法 讲宪法”优秀指导教师、东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东南大学第25届授课竞赛二等奖、江苏省微课竞赛二等奖、江苏高校百校万名团干部思政技能大比武二等奖等30多项荣誉称号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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