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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劝阻11.1万人次,紧急止付5685.6万元,冻结3.38亿元,今年青岛警方……

青岛公安 2022-07-04




9月23日,青岛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在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厅举办。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卫华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反诈中心相关负责人发布了近期高发诈骗手法预警,并就进一步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向市民支招。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防范、反制、研判、打击、治理”五位一体、整体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751起,同比提高172%,抓获犯罪嫌疑人1112人,同比提高101%;成功劝阻受骗转款群众11.1万人次;封停诈骗电话322个,阻断拦截诈骗电话412个;紧急止付涉案银行账户3399个,止付涉案金5685.6万元,冻结涉案银行账户8565个,冻结涉案资金3.38亿元;向受害人累计返还被骗资金250余万元。具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接警处警能力得到提升。


依托省反诈系统,进一步完善接警处置工作机制,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做好处置干预,及时截断诈骗链条,切实做到接警准、处置快、效果好。今年6月,根据公安部统一要求,市局会同青岛电信开通了96110反诈预警咨询专线,专门用于对疑似被侵害人的预警劝阻工作,解答相关举报和咨询,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第二,防范机制建设得到提升。


召开了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青岛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联动协作模式初步形成。市反诈中心牵头各区市反诈中心和各派出所建立了青岛市反诈宣传矩阵微信群,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截至目前,防范宣传已经覆盖1900个微信群,覆盖群众近50余万人。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加大安全防范预警。疫情期间,协调全市50余家银行金融机构和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1700余家银行网点、200余家运营商网点,多渠道、全方位向群众普及反诈常识。


第三,破案打击力度得到提升。


摄影:刘卓毅


摄影:何毅


市反诈中心牵头各级反诈中心,对所有接警案件、群众举报信息开展初侦初查工作,同时强化涉案对公账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全力斩断诈骗犯罪链条。714日,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赶赴外地一举打掉8个利用女主播交友实施诈骗犯罪窝点,抓获涉案嫌疑人151名。市反诈中心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加强了涉案对公账户的核查、管控和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已核查涉案对公帐户线索21批共542条,破获案件3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9人,捣毁犯罪窝点67个,查缴涉案资金2776万余元,查获涉案对公帐户1288个,查获涉案银行卡1772张。

当前,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诈骗手段、资金匿转途径不断翻新,依然存在案件多发难破、易发难防的被动局面,我市涉诈警情仍处高位,存在三方面特点:一是网络犯罪比例增高;二是赃款匿转方式更加隐蔽;三是非法开办、买卖和使用银行对公账户等黑灰产业仍然猖獗。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会同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防范力度,坚持打击、整治、防范同步推进、多管齐下,切实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势头遏制住。


一是强化技术反制。

不断整合外部互联网资源和内部各警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劝阻工作,截断诈骗流程;优化技术反制和预警劝阻模式,搭建起全新的智能化大数据打防平台;持续推进“96110”反诈预警专线建设,提升反制实效。

二是强化破案打击。

加强对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员流的核查和研判,不断扩大破案打击战果。发挥警种合成作战优势,及时铲除犯罪窝点。强化警企实验室建设,提高打击破案效能。进一步加大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黑灰产业链的打击整治力度,有力震慑犯罪。


三是强化防范宣传。

严格落实《青岛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调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积极性,推动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会化宣防格局。创新反诈宣传形式和内容,制作切合不同人群口味的多样化图文宣传产品。加强与各专业媒体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反诈骗宣传品牌。



发布会上,市反诈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近期高发诈骗手法预警。从公安机关侦办的大量此类案件来看,该类犯罪是可防性犯罪。今年1-7月,网络方式诈骗占总警情的85%,电话方式诈骗占总警情的13%,短信方式诈骗占总警情的2%。刷单、网购、贷款和冒充熟人四大类案件多发。




一是网络刷单诈骗:犯罪嫌疑人假冒电商客服,通过短信或网络群发兼职刷单信息,以工作简单、赚取佣金多吸引受害人,他们发送虚假网站购物链接,要求受害人购买商品并付款,后返还购物款和小额佣金,尝到甜头的受害人很容易落入陷阱,信以为真。之后犯罪嫌疑人便会以系列任务需要连续刷单、系统故障等理由引诱受害人不断刷单,一步步诈骗钱财。


警方提示:刷单是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受到查处还会给自己的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请大家不要相信任何刷单工作的广告和推荐,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刷单行为。


二是网络购物诈骗:消费者在正规网站购物,由于有第三方平台的保护,相对比较安全。但诈骗分子常常会以受害人账号异常、系统故障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跳出平台,在无保护的环境下直接通过红包或扫码转账。有的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购物信息后,假冒电商客服,以受害人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可以办理退款和赔偿为诱饵,诱使受害人根据其指示登录虚假网页链接或扫码办理所谓“退款”,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网络交易要选择正规的平台、使用官方聊天软件,在交易过程中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更不要随意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对自称电商客服的电话一律不要轻信,如果对购物有疑问可以登录官方网址进行核实订单,切不可轻易进行转账等操作,以免踏入诈骗陷阱。


三是网络贷款诈骗:由于今年疫情原因,很多个人或小型企业资金紧张,诈骗分子建立虚假网站或通过短信、QQ、邮件等方式群发信息,以“低息、无抵押、放款快”等“利好”条件吸引受害人贷款。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后,诈骗分子便会冒充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帮助提高贷款额度、缴纳保证金等理由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办理贷款有着严格的条件和审批的手续,一定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贷款机构。同时要牢记:以检验还贷能力、做流水等借口在未放款前就要求你转账的一定是诈骗。同时,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填写个人姓名、手机号、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


四是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微博等各种方式,假冒受害人亲友身份,编造“生病”“车祸”“委托买票”等各种虚假理由,以急需用钱需要汇款、转账或代付为由,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特别是现在冒充老板实施诈骗案件多发,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加入一些财会人员QQ群、微信群,在群内发送一些带有木马的视频、文本等文件吸引群内人员点击,一旦打开便会在电脑或手机中植入木马病毒,不法分子可以窃取事主的相关信息包括聊天记录,分析其联系人群后,假冒单位领导虚拟身份联系事主,并编造虚假理由让财会人员转账汇款,从而造成巨额财产损失。


警方提示:一是对于陌生来电、短信或网络信息要谨慎对待,不要轻易向对方泄露个人信息;二是如果对方自称是事主的亲朋好友并提出与财产相关的需求时,一定要通过拨打自己熟悉的电话号码的方式核实对方身份;三是对人员构成复杂的QQ群、微信群内发送的视频、文本等文件不要轻易点击,同时应该在电脑或手机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并按时升级,及时防范和查杀木马病毒;四是各类企业一定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财务管理漏洞;五是自己亲朋好友在外地的,尽可能保存一些对方在当地关系人的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问题联系不上自己的朋友时,可以第一时间与其关系人联系确认;六是如确认是诈骗行为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自己亲朋好友,防止他人被骗。


除了以上四类高发、多发的诈骗手段方式外,其他诸如“冒充公检法”“网络交友”“中奖”“机票改签”等诈骗也易发多发,在此,公安机关就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广大市民郑重提醒:


1、要端正自己的观念,不能存有侥幸心理,不要轻信好事,贪图便宜,避免因贪念或好奇心理作崇蒙受经济损失。


2、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个人信息外泄,特别是个人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网银密码等外泄是导致诈骗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3、对陌生人打来的电话或陌生手机发来的短信,都要谨慎接听和对待,在电话或短信中无论以何种方式要求市民进行汇款或转账的,可以确定是诈骗行为,应当不予理睬,同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当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绝对不可轻易汇款,应该第一时间告知家人、朋友商量解决,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或银行当面进行问询,避免上当。


5、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想法,谨防虚假中奖、彩票预测、炒股暴富、私募基金等类的网络诈骗手法。


6、谨慎网上交友,不要随便泄露个人信息,杜绝财物往来,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7、在接到类似汽车退税、教育退税、补贴等内容的电话或短信时注意:第一不要轻易被对方自称的“财政部、国税总局、车管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迷惑,不要轻信所谓的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多问几个细节性问题就很容易让骗子露出破绽;第二不要随意拔打对方提供的所谓(包括“400”“800”)咨询电话,应直接到公安、税务、教育等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查;第三在日常生活中的各项消费活动中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银行帐号和身份证号码。


8、无论什么情况下,有陌生人以任何理由要求汇款、转账的,都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或咨询。


撰稿| 张秀振

摄影| 刘人斐

编辑 | 王丽梅

策划 审核 | 赵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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