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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错误在“妄”

侯玉环 ​ 新疆新闻网 2022-04-23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错误在“妄”
        案 例

  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与公职。通报中指出,赵新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故意作出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新闻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赵新尉被称为因违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条例而被公开处理并通报的第一人。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何炳荣严重违纪违法,通报称何炳荣违反政治纪律,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相关案情,何炳荣在嘉兴经开区党工委班子会议等场合,多次妄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影响经开区经济发展,经开区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应该降低标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通报第一条就指出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妄议中央”成为近年来中央纪委通报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关键词之一。


    分析与启示

  不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政治纪律底线,对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行为的纪律处分体现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明、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推动。对于禁止妄议中央的规定,要做正确、全面的理解,不能将禁止妄议中央等同于闭塞言路、压制言论自由或破坏党内民主等。妄议中央,错误在“妄”,对象是党中央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们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妄议中央,不是说不能提意见和建议甚至批评性意见,而是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党员干部禁止妄议中央的言行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强调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发表妄议中央的言论。党历来重视党内民主,支持党员通过党内正确途径讨论和反映个人认识和看法,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公开发表、散布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二是条例指明禁止党员干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明确了党员干部是否构成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言行的重要界限。其根据在于党章中规定了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基础上,还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规定了党员具有履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的义务。三是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不同情节,要做到区别对待,处分合理。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第四十四条进行修订,新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并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修订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条款,对妄议中央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处分作了进一步细化。可见,党员干部何种言行为妄议中央有严格且明确的语义限定与法规规定。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妄议中央的思想根源是政治信仰的动摇。对中央制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公开场合妄加评议,表面上是言语失误的小节,实质上反映出这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的滑坡。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信仰缺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理解不深,就会在一些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模糊,不能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正是信仰迷茫或信仰缺失,一些党员干部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纪律、政治意识日渐松懈,久而久之便目无法纪、妄言妄语。而妄议中央的直接原因则是利益驱动。如果思想行为的出发点不是站在人民、社会与国家发展的整体利益上,而是纯粹从个人私利出发,就会产生背离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的行事原则的做法,带来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的扭曲。一些贪污腐败或政治投机分子,往往在人前信誓旦旦讲“四个意识”,高调表态,而私下里却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批评了部分党员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

  妄议中央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不明就里的人以为妄议中央是有些人“过嘴瘾”,对妄议中央的纪律处分是“小题大做”,实则不然。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还会导致党员人心动摇、纪律涣散。久而久之,党内政治生态被污染,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被破坏,党的决策部署难以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党中央权威与领导地位被严重削弱。

  防治妄议中央现象需做好全链条监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一是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贯穿始终,将禁止妄议中央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牢全体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通过警示教育、案例说明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引导其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绷紧党员干部的政治之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强化党内监督,同时加强对妄议中央违纪行为的党内监督。进一步完善相关党内法规建设,为各级党组织监督检查提供有力抓手,并注重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的政治信仰不坚定等问题,并借由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予以教导、纠正。三是加强惩治力度。落实惩治机制,使妄议中央者得到应有的惩戒,让铁律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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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孙亭文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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