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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现了!宁波人请立即停用!

宁波晚报
2024-08-11

“天然食品,快速瘦身”“三天瘦5斤,一个月瘦30斤”……天气转热,各式吸引眼球的减肥广告开始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介。


近日,有消费者向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说自己买的减肥药有问题。经监管部门顺藤摸瓜,目前该案已移送当地公安处理。


所谓减肥药。


需要关注的是,这已是今年以来该局查办的第9起减肥食品案。


最近发生的这起案例,一名消费者(举报人)通过短视频平台与卖家取得联系后,花费1380元买了一瓶其推广的减肥药。


一开始,该消费者感觉效果不错,于是又复购。但一段时间后,她开始有心慌心悸的感觉,怀疑减肥药添加了非法物质。


接到举报后,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委托检测机构向涉事方购买了2瓶宣称具有减肥功能的棕红色减肥胶囊。


检测发现,从到货产品外包装看,每瓶装有30粒减肥胶囊,瓶身无任何标签文字,无其他说明书等。


最终,检验报告显示,涉事方销售的减肥胶囊内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已撤市的食欲抑制剂,它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来降低食欲、增加饱食感、加速能量消耗,常引起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不良反应。食用加入西布曲明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减肥市场乱象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减肥食品系列案9起,其中涉刑移送公安3起,罚没款15.03万元。


“这9起案件中,涉及的减肥药都是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其中不乏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广告视频引流的。产品为胶囊型的减肥药,全部都检测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执法人员说。


非法减肥药。


这些减肥产品一般通过线上销售,推广范围大,往往以“不节食不反弹”“模特专供”“月瘦30斤”等功效作为宣传卖点,同时在朋友圈营造好评如潮、即将断货的假象,一部分爱美心切的消费者就会上当受骗。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买“减肥”保健食品时要认清产品外包装上的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看清产品(服务)副作用和禁忌事项,对于宣称“百分百有效”“绝无毒副作用”等有塑身减肥之奇效的,要提高警惕,以免财产和身心受创。






来源 甬派

编辑 忻晓颖 审核 郑昕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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